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廚餘的回收再利用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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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養豬:高溫蒸煮後充當豬隻飼料。
(二)自然分解法:以簡易土地掩埋自然分解為腐植土方式。
(三)生物法:養殖蚯蚓、蛆等為雞、鴨、鵝、魚之飼料。
(四)堆肥桶、堆肥箱:將廚餘水分濾乾後,堆置於堆肥桶中,並撒上一層堆肥菌
(或木屑、米糠),定期將滲
出水排出使用,廚餘最後轉化為堆肥。
(五)堆肥桶與自然分解合併法:先以堆肥桶處理,再以自然分解法接續處理。
(六)
廚餘處理機:以電力為能源,利用加熱、攪拌、破碎等 流程將廚餘轉化為有機資材。
(七)再生飼料或有機資材法:經由物理或化學方法將廚餘轉變為禽畜可食用之飼料或有
機資材法。
(八)機械好氧堆肥法:利用翻堆及強制送風方式,以好氧性微生物將有機質分解為安定
之完熟有機肥。
(九)再生燃料或發電法:以厭氧醱酵產生瓦斯燃料或燃燒發電。
(十)液肥化法:將廚餘粗碎與研磨處理,經高溫殺菌後加入有機資材與菌種成為肥液。
(十一)生物肥料法:將含湯水廚餘加入促進作物生長之根圈微生物菌屬,含固氮菌、溶
磷菌等,經一個月攪拌曝氣醱酵,成為液態生物肥料,屬半醱酵性液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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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收再利用方法評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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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養豬:以餿水及水果皮為主(硬質果皮如榴槤皮、柚子皮等不宜),高溫蒸煮後充當豬隻飼料,回收再利用方式簡單及費用低,惟仍須添加其它飼料改善肉質,以及若分類回收不當,餿水中含有牙籤及筷子等,將造成豬隻食用後傷害死亡,以及豬隻傳染疾病與人畜共通傳染疾病病疫,需做好高溫蒸煮之處理。
(二)自然分解法:只要有土地,方法簡單人人可做,惟若超過土地之有機負荷量,仍會造成土壤與地下水污染之虞。
(三)生物法:以處理果皮與動物性殘渣為主,屬小規模性,養殖過程中易產生嚴重臭味污染問題。
(四)堆肥桶、堆肥箱:設備簡單便宜、操作容易,惟堆肥時間長達3至6個月,且需較多之貯存設備與存放空間。
(五)堆肥桶與自然分解合併使用法:併用可縮短單獨使用堆肥桶之時間,且可以社區集中處理,解決公寓住戶無土地採自然解法之困擾。
(六)廚餘處理機:依其處理功能分為破碎與去水分型、消滅型、高速醱酵型、乾燥粉狀型等,處理速度快約一至三日,惟廚餘轉化之有機材,仍未完全腐熟,須進一步腐熟處理,否則施用於農地須預防對作物造成根部傷害;另其設備購置費,目前處理一公斤進料約一萬元之造價,造價高且另須支付操作電費與維修費。
(七)再生飼料與有機資材法:須有前處理分類設備,其產生之飼料養分仍須調配,產生之有機資材須再處理才能成為有機肥;處理容量1公噸/日以上,設備投資費600萬元/公噸,水電等能源費850元/公噸,以及尚須人員薪資及維護費。
(八)機械好氧堆肥法:其產生之堆肥為完全腐熟之有機肥且處理彈性大,惟堆肥市場通路、設廠土地面積需求較大以及用地不易取得為推動之瓶頸。
(九)再生燃料或發電法:厭氧醱酵操作技術性高,設備投資與維修費高,產生之瓦斯燃料須純化與脫硫。
(十)液肥化法:此為國人所研發的方法,屬後醱酵型肥液,惟其設備處理容量二公噸約七百萬元,及處理一公噸廚餘尚須加入之有機資材與菌種費用高達一萬元,以及後續肥液(一公斤廚餘產生一.四公斤肥液)販售與使用通路問題較大。
(十一)生物肥料法:以增加土壤有益菌方式增進液肥之分解或植物的生長,屬可行之方法,惟其菌屬來源應明確,菌數量應足夠,以及施用時須視土壤環境,因地制宜才能發揮功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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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轉載於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http://www.twdep.gov.tw/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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